首页 教育概况 机构设置 行政许可 领导讲话 教育资讯 下载专区 电子邮箱 旧版入口
专题信息
首页->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统筹全省教育系统对外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拟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检查。

2.统筹管理我省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初审工作,负责省政府自筹经费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审核报批及管理工作。

4.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核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经我厅审批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设的课程和引进教材的备案工作。参与中外合作办学设学的审批工作。

5.负责拟定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出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际教育展览申请的审批;负责管理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

6.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教学管理工作,拟定聘请计划并组织实施。

7.规划指导全省汉语作为外语教学及推广工作。

8.提供有关上述职能的社会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81916581     网站:http://211.64.49.99/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