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教外处函[2008]6号
关于推荐赴新加坡汉语教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协助选拔赴新加坡汉语教师的通知(汉办[2008]81号)要求,我处于2008年3月7日至3月21日期间受理报名,请有关单位根据要求推荐汉语教师人选,于3月21日前将材料一式六份报我处。
有关表格请登陆http://www.hanban.org/cn_hanban/content.php?id=3132,在国家汉办网页公告栏内下载。
联系人:左亚琴 孙祖兴
电话:0531-86928816,81916578
传真:86109553
电邮:jeanzuoyang@163.com
二○○八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