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2次会议批准,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我省新增列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科、专业。新增青岛理工大学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3个博士点;新增14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35个硕士点。
截止目前,我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已达1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已达3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达到5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达到17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达到350个,硕士授权点达到1478个。在国家开设的16种专业硕士学位类型中,我省已开设了 13种,有 25个单位开展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有 26个单位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基本建立起了学科比较齐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据统计,2006年全省在学研究生6万余人,其中在校科学学位研究生4.17万人、专业学位研究生1万余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册学员近万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能力进一步增强。
目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其学位评定委员会,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科建设、学位建设和导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单位整体条件和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并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培养条件,全力做好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为建设创新型和“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