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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 > 学位管理 > 工作动态> 我省新增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07年我省新增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其中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青岛大学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山东财政学院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国海洋大学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这样,我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发展到4个;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发展到5个;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发展到5个;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实现了零的突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增加,提高了我省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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