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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学位〔200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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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山东省学位委员会于2003年成立,现已届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的通知》(鲁政发[1996]33号)和《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并经省领导同意,决定进行换届。现将推荐第三届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的组成
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共计49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6名,委员42人,分别从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专家学者中聘任。
二、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熟悉、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
2、学术水平高、造诣深,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好的声誉和影响,具有正高职称;
3、办事公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院士年龄不限,但需身体健康,能坚持参加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三、请你单位根据上述条件,推荐 名专家、学者作为第三届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候选人,其中非校级专业专家不少于一名。同时,考虑到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原第二届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委员若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也可推荐继续担任第三届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委员人选。
请你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并审核后,于2008年12月5日前,将《第三届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寄送到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发电子文本。
联 系 人:王太峰
联系电话:0531-81916536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yjsc@sdpec.edu.cn
附件:《第三届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纸质文件已寄往有关单位校(院、所)长办公室,请以纸质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