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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
对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
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情况作出重要批示
2006年11月20日,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会议后,我省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会议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在全省集中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中小学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呈报了《山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鲁政发[2006]165号)。
1月19日,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山东省认真落实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并上报了工作情况。请国办督促各地报落实情况,请教育部综合汇总,在近日将召开的座谈会上我将再次强调此事”。1月22日,国办向山东省政府印送了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的重要批示。
1月27日,省长韩寓群同志圈阅了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的重要批示。1月29日,副省长王军民同志批示:“请张高丽书记、高新亭副书记、王敏秘书长阅知”。1月30日,省委书记张高丽同志批示“请认真落实至立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1月31日,副省长王军民同志批示:“请齐涛厅长、邢善萍书记阅示,认真学习贯彻陈至立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不辜负国务院领导的鼓励,再接再厉,狠抓学校安全管理,确保两会期间和全年学校安全和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召开”。2月3日,副省长王军民同志再次批示:“请齐涛厅长、邢善萍书记认真落实至立国务委员和张高丽书记批示”。
陈至立国务委员、张高丽书记和王军民副省长的重要批示,既充分肯定了我省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已取得的成绩,又充分证明中央、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十分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也给我们教育系统今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各位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各市中小学的实际,对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思想认识要再深化,工作措施要在加大,组织领导要再加强,切实贯彻落实好重要批示,进而使我省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为此,再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使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要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确保校园安全、卫生,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三要经常开展中小学的安全检查、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和学校危房排查鉴定和改造工作,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伤害事件的发生。四要切实加强法制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制安全观念,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五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使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确保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和今年学校的安全稳定,为我省平安和谐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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