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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近日,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组织对6个城市的中小学“校园暴力”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此调查对象涉及100名学生、40位家长和20位老师。调查结果显示,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综合治理,当前山东“校园暴力”问题总体有所好转,但各地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 “校园暴力”的现状和特点
从调查情况看,在被访学生中,50%认为“校园暴力”问题有所好转,44%认为没有改变,仅有6%认为比以前严重了。在被访老师中,50%认为总体好转,40%认为没有改变,10%认为严重了。在被访学生中,84%对“校园暴力”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46%听说过自己的同学遭受过“校园暴力”,13%遭受过“校园暴力”,6个调查市均有遭受“校园暴力”的被访者。在被访家长中,72.5%听说过别人的孩子遭受过“校园暴力”,有的家长的孩子遭受过“校园暴力”。在被访老师中,60%反映本校发生过“校园暴力”。
调查表明,当前我省中小学“校园暴力”有三个特点:一是地点多发生在校门口,施暴者以外校和本校学生为主。二是“校园暴力”寻衅滋事居多,经常性因素开始显现。三是很多学生对校园暴力敢于反映却不敢反抗。
二、“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是青少年自制力弱。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变化的重要阶段,是半成熟半懂事时期。他们年龄小、阅历浅、知识薄,缺乏社会实践经验。因此,在考虑和处理问题时欠周全或意志不坚定,经不起各种诱惑或打击,不善于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冲动意识比较强烈,很容易引发“校园暴力”等过激行为。
二是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当前社会上陈旧腐朽的风俗习惯依然存在,凶杀打斗影片和格调低下的书刊屡见不鲜,侵蚀和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各种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下,青少年的思想和心理很容易出现偏差或失去平衡,导致各种不良社会行为的发生。
三是家庭教育的不当。如今的青少年大多是独生子女,父母在给予他们太多关爱的同时,往往放松了对他们的成长教育。父母的教育方式大多过于简单、粗暴,并且不注意自身行为的影响,他们这种溺爱的教养方式与失当的教育方法很容易导致青少年出现认识偏差、心理障碍,这一点单亲家庭尤为严重。
四是学校教育的存在不足。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分数”和“升学”教育,对学生的德育工作重视不够,法制教育计划不落实,致使个别学生个性偏执不和谐,不遵照社会公德和法律的规则,喜欢用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从而引发各种社会不良行为。
三、“校园暴力”的危害
一是学生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校园暴力不仅直接伤害了学生的身体甚至为此留下终身遗憾,还会严重损害学生的心理健康,有些学生由此产生恐慌心理,难以集中精力学习,造成成绩下降,有的甚至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有些不甘心吃亏的学生还择机报复,导致恶性循环。
二是家长工作生活受到影响。由于担心“校园暴力”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许多家长纷纷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既给他们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又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工作生活,有的家长甚至不得不求助于相关法制机构。
三是校园正常秩序受到破坏。“校园暴力”的存在和发生,使学校不得不挤出时间和精力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这既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又给学校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安全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做到“四远离”,即远离毒品、远离淫秽物品、远离游戏机室、远离社会不法人员,教育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二)加强学校与辖区警方联系,加大管理惩治力度。学校应与辖区警方加强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查,发挥震慑作用,防患于未然。对参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家长、社区应积极配合帮教,对屡教不改的要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坚决取缔黑网吧,清除黄色小报、“口袋书”等不健康物品,切断青少年接触不良社会思想的源头。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健全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来校人员登记制度。学校要健全门卫管理制度,各项预防措施要落实到位。严格来校人员登记手续,对那些不登记企图强行闯入者,应立即报告甚至报警。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暴力”的危害性,加强对问题的调查分析和研判,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