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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体处函(2008)24 号
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
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处),有关高等院校体育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行实施〈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的通知》(教体艺函[2008]6号)精神,我处决定于2008年11月
12日至14日,举办山东省《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内容
组织中小学体育教师、体育院校指导教师学习和掌握《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的内容、动作及组织培训方法,并于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二、参加人员
1.各地选送有广播体操培训能力的小学、中学体育教师各两人参加培训。
2.各有关高校选送有广播体操培训能力的指导教师一人参加培训。
三、培训地点
山东大学西校区体育馆
四、报名与报到
1、各参加单位必须于2008年11月5日前,将培训班报名表盖章后(见附表)特快专递寄送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联系人:张 华、袁新锋,电话:0531-86109573,81916570,电子信箱:edu1701@126.com)。
2、报到时间:2008年11月11日,报到地点:济南市山东剧院招待所(乘车路线:长途汽车站乘4、5路公交车到大观园站换乘18路到齐鲁医院站下车;火车站乘18路公交车到齐鲁医院站下车);联系人:张华、袁新锋,电话:0531-86109573,81916570。
四、经费
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负担,食宿费110元/人/天,其余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附件:山东省《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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