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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 > 政策法规 > 文件公告> 关于报送依法治校示范校经验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依法治校示范校经验材料的通知

 

有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处),有关高校办公室:

自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涌现出了一批在依法治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示范学校。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监督和指导示范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将依法治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和水平,教育部法制办拟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成功的做法以及所形成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请各单位尽快组织获得“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的学校,认真总结自己开展示范校活动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成功做法;总结被推荐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以来,学校在依法治校理念和意识、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师生权益保护、学校文化、校园面貌等方面的具体变化,以及一些具有独创性的做法、典型经验;总结学校形成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制度规范,如学校章程、学校规章制度等,以及在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中制定的新的具有自己特色的制度规范,形成全面、具体、富有特色的经验材料。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经验材料的总结报送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各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处)要结合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对学校的经验材料进行具体指导;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突出自身特色,形成内容详实、特色鲜明的经验材料,切实体现我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水平,展现我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的主要成绩。经验材料务必按照格式要求,于20071月底前报送我处,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本。

联系人:孙启高

联系电话:053181916651

电子信箱:zcfgc319@163.com

 

附件: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经验材料文本格式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经验材料文本格式

   

一、标题:二号黑体

二、引题、副标题:三号仿宋

三、单位:三号楷体

四、正文:三号仿宋

五、正文中一级标题:三号黑体

六、正文中二级标题:三号楷体加粗

七、纸型:A4纸

八、行距:固定值 26磅

九、页边距:

上为3.5厘米,下为3厘米;

左为2.8厘米,右为2.4厘米。

十、页眉:1.5厘米

    页脚:1.7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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