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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 > 职成教育 > 文件公告> 2008年高等学校函授站年检结果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08年高等学校函授站年检结果的通知

 

鲁教职函(2008)10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字〔2007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进行年检的通知》(鲁教职函〔20082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高等学校函授站20072008年度年检工作。在函授站自检基础上,各市教育局对本辖区内的函授站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现将经我厅审核确认的年检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检公布合格(含新建)的函授站可按规定继续招生。不合格函授站中属停办的函授站自2008年起不再允许招生;属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函授站,暂停其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待整改后经所在市教育局年检合格,再恢复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未参加年检的函授站予以撤销。停办或撤销的函授站原有在籍学生可转入主办高校在鲁的其他函授站,也可以在原函授站继续修完学业。主办高校和设站单位应共同妥善做好后续工作,保证现有在籍学生如期完成学业。

二、各市教育局、函授站主办高校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函授站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切实规范其办学行为,确保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质量。
   
三、各市教育局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的通知》
(鲁教职字〔20076号)要求,继续做好每年函授站的年检工作,今后如无特殊要求,不再另行文通知。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 年检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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