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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体函(2008)8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08年高雅艺术
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8〕3号),确定今年在我省高校较为集中的济南、青岛两地安排中央歌剧院、中央民族乐团两个国家级演出院团,分别在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八所院校进行演出。
希望接受演出的高校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把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保证演出活动顺利进行。各高校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成立以分管学生文化艺术活动的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指定两名联系人负责与院团和我厅体卫艺处保持联系,协调演出活动相关事宜,并于8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体卫艺处在演出前适当时间召开协调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央歌剧院联系人:梁 寒 电话:010-65514787
手机:13311293256
李静一 电话:010-65514787
手机:13911552341
中央民族乐团联系人:王世昌 电话:010-64920621
手机:13901220366
王 军 电话:010-64933876
手机:13801102445
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袁新锋 电话:0531-86109573
手机:15954901319
张 华 电话:0531-86109573
手机:13791035618
附件:1、关于组织2008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相关事宜
2、教育部演出活动安排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