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全力做好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公平发展,淄博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工作,采取四大措施,扎实有序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资格审核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使贷款政策深入人心。一是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圆你大学梦”为题,将贷款资格审核、贷款网上申报、贷款手续办理、贷款资金到位方式及时间等工作流程,制作成《致高三学生及家长一封信》,确保人手一份;二是通过市电视台、报纸等媒体,面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贷款有关政策;三是要求各高中通过班会、学校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
二是细化工作流程,合理分配贷款额度。本着“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去继续深造的机会”的原则,要求各县(区)按以下流程开展贷款资格审核工作:一是各普通高中上报上一学年高考新生贷款学生统计表及本学年高三学生贷款意向统计表;二是各县(区)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合理分配控制额度到各高中;三是各高中在控制额度的120%范围内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并由所在县(区)汇总报市学生资助中心。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淄博市研发了《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贷款资格审核等工作。各高中学校在对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将调查照片及材料上传至信息系统,由年级认定小组根据上传的材料逐一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提交贷款申请,“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根据系统生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及入户调查材料,结合分配的控制额度,对学生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核。该系统的研发,保证了贷款学生资格的真实、可靠,进一步提高了助学贷款工作效率。
四是强化考核评价,促进工作开展。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资助工作绩效考核范围,每年11月,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组织专家对各县(区)进行考核,促进了该项工作的高效开展。
淄博市贷款资格审核工作的扎实开展,确保了“应贷尽贷”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为下一步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奠定了必要基础,为贷款合同的申请数量提供了依据,有效避免了受理时的盲目和贷款规模的难以控制。(淄博市教育局)